2017年4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7-04-06 11:31: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桃花岛新田路市政工程

滨江商务区,西起会展路,东至瓯江路

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呈东西方走向,西起会展路,东至瓯江路,全长约649.39m,规划红线宽18m(局部21m),道路沿线跨越下陡门河需设置桥梁一座。另外本项目包含与会展路及瓯江路交叉口的路面改建(面积约为3958m21111m2)。新田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路灯、绿化等附属工程。

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可到网址http://www.wzepb.gov.cn/list.asp?id=29075&tableid=&type1=&type2=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相关附件:|新田路4.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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