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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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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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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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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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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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嘉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 吨2,3-二氰基丙酸乙酯农药中间体和800 吨二苯甲酰酒石酸系列产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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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戍浦社区外垟村下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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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嘉力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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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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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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