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联益线束胶粘带有限公司年产880万平方米汽车电线束胶带生产线新增制胶工序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17-12-29 16:33:15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温环建﹝2017﹞035号

 

关于温州联益线束胶粘带有限公司年产880万平方米汽车电线束胶带生产线新增制胶工序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意见的函

 

温州联益线束胶粘带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申请报告、由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温州联益线束胶粘带有限公司年产880万平方米汽车电线束胶带生产线新增制胶工序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温环评估〔2017〕69号)、专家评审意见、苍南县环保局的初审见已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和公示,现将审批意见函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与建议以及技术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苍南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的依据,你单位应逐项予以落实。

二、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标准。

项目周边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参照执行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及美国AMEG。

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西侧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

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天然气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环评计算标准,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侧执行4类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内容。

三、项目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新城发展路1-85号现有厂区内,主要技改内容:新增热熔胶车间,将外购固态热熔胶加热融化后用于纤维布胶带生产,热熔胶年用量250t;PVC胶带胶黏剂配置工艺改变,年配胶量170t;新增水分散型丙烯酸压敏胶制胶车间,年制胶量2000t;新增一条海绵胶带生产线,年产量1万m2。企业产品总产量不变,具体建设内容和周边环境见环评报告书。

四、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VOCs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2.91吨/年。

五、落实废气处理设施,采取有效的净化和回收措施,治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六、加强项目营运期环保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建立长效管理体制,确保有关环保措施发挥环保效益。

七、落实环评中相应降噪、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八、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有关要求予以妥善贮存、处置。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

九、本项目大气防护距离按照环评测算结果确定。

十、须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加强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十一、项目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请苍南县环保局负责。项目建成后应依法依规做好“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若你单位对本审批意见内容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浙江省环保厅提起行政复议。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苍南县环保局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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