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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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
扩建工程
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
温州市永强垃圾发电有限公司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