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老厂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7-12-25 08:50:34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

老厂房改造项目

平阳县鳌江镇东江村

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