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6-09-22 9:6: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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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生态园黄屿B-01e地块中小学工程

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B-01e地块

温州生态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42063㎡,总建筑面积64410㎡。

2016919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温州生态园黄屿B-01e地块中小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会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输送至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后纳管;少部分实验废水成分复杂、含有重金属,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将该部分废物进行短暂的集中储存,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对于大部分成分简单的实验废水,多是可溶性无机盐,部分酸、碱类,在调节池经过中和处理后纳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后纳管;

废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排气口需设置于食堂西侧,距离东侧教学楼需达到20m;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楼顶排放;机动车尾气出库尾气经机械通风系统排放;燃油锅炉废气采用轻质柴油,燃油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进出地下停车库要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地下车库出入口建议安装拱形隔声屏,对车库坡道路面进行合理设计;公建设备作好维护、保养、合理布置;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交专业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医疗固废、实验室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670022 传真:0577-86792515 

  通讯地址: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南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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