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6-07-06 16:45: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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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生态园黄屿D-22(原F0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

温州生态园黄屿D-22地块

温州生态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项目总用地面积60291㎡,总建筑面积249990.5㎡,地上总建筑面积192931.33㎡地下总建筑面积49159㎡。

201671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温州生态园黄屿D-22(原F03)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纳入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禁止排入内河;住宅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厨房排烟竖井至屋顶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库等设置排气装置,汽车尾气经排风竖井至楼顶高空排放;使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各噪声源须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及时收集各类垃圾并清运;项目须按环评要求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使项目外部道路、加油站等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以达到居住条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670022 传真:0577-86792515

  通讯地址: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南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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