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6-06-24 16:25: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2016624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市中央绿轴封闭区规划五路(万源路-旺增桥河东侧)市政道路工程

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中轴线)区域,西起万源路,东至旺增桥河东

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道路全长约191m(桥梁48m),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

车速为30km/h。布置桥梁一座,桥梁布设采用(316m 预应力简支空心板的结构形

式布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红线内道路、桥梁、给排水、市政配套附属(绿化景观、交

通设施、标志标线、路灯、电力缆沟等)。总投资约1959 万元。

项目于2016615日在绿色温州网上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滨江商务区七号路(商务二路-商务三路段)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见附表1

附表1

内容

类型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扬尘

洒水抑尘,洒水次数和洒水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影响降低到最小

营运期

汽车尾气

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边坡植草,各主要环境敏感点应考虑设置绿化带

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车流量中重型车辆比例,夜间禁止重型车通行,发生堵车应及时疏导

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

泥浆废水

生活污水

  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渣外运处理。设置临时厕所,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清运

经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地表径流

/

/

施工期

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做到无害化处理

施工期

施工机械噪声

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作业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地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昼间施工靠近道路南端时,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围护措施,严禁夜间施工。

尽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1、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车流量中重型车辆比例,夜间禁止重型车通行,发生堵车应及时疏导

2、加强路面维护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防治水土流失是建设期环保措施的主要内容,应按本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的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其中土石方开采地等主要点必须落实边坡防护工程、景观保护、植被恢复及绿化措施;

2、对永久性和临时性占用土地,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

3、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边坡植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