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6-06-15 16:3: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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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道(汤家桥路~甬江路)燃气市政管工程

起点接汤家桥路已建中压燃气市政管,终点至甬江路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本项目管道起点接汤家桥路已建中压燃气市政管,终点至甬江路,全长约4.8km。工程主管管径为DN500,管道设计压力为0.4MP,输送介质为天然气;设计温度为-常温,设计使用年限30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道敷设、管桥、阴极保护、路面修复等附属工程。

项目于2016年6月12日在绿色温州网上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桃花岛片区桃三路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空气环境

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对车辆行驶路面及渣土进行不定期洒水抑沉,临时堆放的弃土、弃渣堆应将表面压实,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搅拌作业。

(2)水环境

施工人员临时住房租用附近居民房加以解决,因此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租用地产生,统一汇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和排放系统。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作为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

(3)施工固废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最终进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弃土及时进行合理处置,弃方拟用于临近规划道路、城镇建设填方或运往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4)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以减少施工作业队附近村民的影响,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并且禁止夜间施工。

(5)生态环境

加强施工管理,使管线沿线的植被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施工场地应注意堆场、弃土场等合理堆置,建筑材料与未及时清运的弃方在大风大雨天气要用篷布遮盖,在管道的开挖过程中,要避开雨季,在水土流失严重地段修建排水管道,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平整、恢复地貌,做好清场扫尾工作。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设计施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遵循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工程所有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进度相协调,力争同期完成所有水土保持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04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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