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连接
1
110kV丁山输变电工程
温环辐验[2016]4号
20160505
见附件
2
110kV泰顺变增容改造工程
温环辐验[2016]5号
3
110kV围垦输变电工程
温环辐验[2016]6号
4
110kV仰义变增容改造工程
温环辐验[2016]7号
5
110kV黄堡(桥头)变电站工程
温环辐验[2016]8号
公示期限: 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367805 传真:0577-88362416
通讯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诉讼。
温州市环保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