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6-03-03 16:21: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金龙自控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

瑞安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民心路518   

浙江金龙自控设备有限公司

新建1X射线探伤室,配备2X射线探伤机,1台周向探伤机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另一台周向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00kV,最大管电流5mA

2016229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浙江金龙自控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探伤室建成后,必须具备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探伤室设计有安装门-机联锁安全装置和灯光警示装置,且只有在工件

门和工作人员出入门处于关闭状态时 X射线装置才能出束。 工件门和工作人员出

入门打开时应立即停止X射线照射,关上门不能自动开始X 射线照射。门-机联

锁装置的设置应方便探伤室内部的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离开探伤室。

2)探伤室门口和内部应同时设有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

和声音提示装置,且照射状态指示装置应与 X射线探伤装置联锁。 “预备”和“照

射” 信号应有明显的区别, 且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

3)探伤室内安装紧急停机按钮或拉绳,确保出现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照

射。 按钮或拉绳的安装,应使人员处在探伤室内任何位置时都不需要穿过主射线束

就能够使用。按钮或拉绳应当带有标签,标明使用方法。

4)探伤室所设置的通风装置排风管道外口避免朝向人员活动密集区,每

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3 次。

5)工件防护门与屏蔽墙设计有搭接,搭接的长度将大于 10 倍的间隙,防

止射线外泄。

6) 探伤室周围均须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并用中文注明“当心电离辐射”,

探伤室各侧墙体外1m 处划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各项辐射环境

管理规章制度应张贴于工作现场处。

7)辐射工作场所设计有机械通风设施,工作期间应保证机械通风的正常

运行,降低室内臭氧和氮氧化物的浓度。

8)公司须给每个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工作期间必须佩戴。

9)公司须配备至少 1 台剂量报警仪。

10)探伤过程中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及胶片要求集中存放,必须送交有

资质的单位处理。

11)应建立探伤机使用台账和废液回收台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01633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