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湖控制闸下游河道护岸及管理房拆建工程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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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湖控制闸下游河道护岸及管理房拆建工程 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的结论与建议,应逐项予以落实。 二、项目选址于市区龟河与南塘河交接处锦绣路下游约120米处的龟湖控制闸管理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护岸及管理房拆除和改建、启闭机房的外立面改造。建设用地面积1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2平方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周边情况详见项目环评文件。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认真落实施工期水土流失、扬尘、废水、固废的防治措施。 四、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及环保竣工验收由鹿城区环保局负责。
2016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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