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放疗中心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
时间:2016-02-01 10:38: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放疗中心工程

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的结论与建议,应逐项予以落实。

二、项目选址于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蔡村,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新院区1#病房楼南侧地下。放疗中心主要位于地下一层,局部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3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20平方米,建设6个大型放疗设备机房、1台后装治疗机房及CT定位、模拟定位等辅助用房,候诊区、物理室、电梯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周边情况详见项目环评文件。

三、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 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放入瓯江。

四、项目要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与温州市有资质的从事医疗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协议,将医疗垃圾委托对方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进行消毒处理后按照一般固废处置。

五、本项目使用的直线加速器、CT、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将会产生贯穿能力较强的X线,须另行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

六、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及环保竣工验收由瓯海区环保局负责。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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