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乐清市正鑫金属件有限公司金属件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6-11-09 13:46: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

乐清市正鑫金属件有限公司金属件加工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乐清磐石镇的磐西村(前西门村)工业用地  

乐清市正鑫金属件有限公司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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