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公众参与情况
温州乐清雁荡至永嘉楠溪江公路工程
乐清雁荡至永嘉楠溪江
温州雁楠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