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南路(荷花路至马鞍池路及高乐大厦至锦春坊)10KV线路架空落地工程 |
大南路(荷花路至马鞍池路及高乐大厦至锦春坊) |
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为大南路(荷花路至马鞍池路及高乐大厦至锦春坊)中压管道改造工程,新建线路长142m。电缆主要采用排管、顶管敷设。其中电缆排管敷设在建筑物间的过道,电缆顶管敷设在跨越公路处。本工程电缆排管与顶管为12+2孔,导管中的2孔用于通信光缆的敷设。电缆井有直线井、三通井共2种型式。当电缆井位于车行道时采用现浇,位于人行道时采用砖砌。 |
2015年9月16日在绿色温州网上刊登了关于受理《大南路(荷花路至马鞍池路及高乐大厦至锦春坊)10KV线路架空落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见附表1 |
表1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扬尘 |
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 |
沥青烟气 |
统一向企业购买 |
水
污
染
物 |
施工期 |
施工泥浆 |
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可以排放或回用作为施工用水,而沉淀的淤泥则可作为绿化用土 |
施工废水 |
利用现有污水设施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
① |
建筑垃圾 |
运至指定地点 |
②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运 |
噪
声 |
施工期 |
① |
机械噪声 |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② |
车辆噪声 |
合理设计运输线路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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