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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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 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及奖励办法(2013年修订)》(浙生态发〔2013〕5号),省生态办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生态省建设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专项督查和考核。经综合考评,并经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3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各设区市考核结果 优秀:舟山、台州、丽水、湖州、杭州。 良好:宁波、绍兴、温州、衢州、嘉兴、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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