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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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 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及奖励办法》(浙生态发〔2009〕3号),省生态办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生态省建设和“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专项督查和考核。经综合考评,并经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2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各设区市考核结果 优秀:舟山、杭州、绍兴、湖州、丽水、衢州。 良好:宁波、台州、温州、金华、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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