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生态园经三路(寺前路-广场路段)工程 |
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内 |
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设计长度115m,道路红线宽度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
2015年6月18日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生态园经三路(寺前路-广场路段)
市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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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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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车道、建材堆放场地、搅拌场的选址应避开村庄和人群集中地,并须采用先进的密封式厂拌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加强道路两侧的植树绿化工作。在道路两侧须相应设置道路与各敏感点间的绿化隔离带,以减少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敏感点的影响。对靠近道路受噪声影响较大的敏感建筑物须根据实际需要落实相应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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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670022; 传真:0577-86792515
通讯地址: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南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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