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生态园黄屿寺前路(经四路至三垟大道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时间:2015-05-04 9:29: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温州生态园黄屿寺前路(经四路至三垟大道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悉,我分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现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结论。
项目位于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茶山单元内,其西起规划经四路,东至三垟南路,全长约458m,道路红线宽度18m,设计车速30km/h,为城市支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市政管线、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等。报告书中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作为工程设计建设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选址弃渣场,做好弃渣的综合利用,工程开挖面,弃渣场在完工后须进行复土绿化,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做好施工临时设施区功能恢复工作。
2、临时车道、建材堆放场地、搅拌场的选址应避开村庄和人群集中地,并须采用先进的密封式厂拌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3、道路设计和施工中必须注意对内河水质的保护。施工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污泥外运至政府指定消纳场处理。禁止钻孔泥浆直接排入内河。
4、跨河桥梁的设计应满足水利河道管理部门的要求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到位。桥梁施工完工后须对涉及的河道进行疏浚和清障,使其保证原有的过水能力。
5、敏感区附近施工禁止夜间打桩,如确需连续作业,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
6、加强道路两侧的植树绿化工作。在道路两侧须相应设置道路与各敏感点间的绿化隔离带,以减少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对敏感点的影响。对靠近道路受噪声影响较大的敏感建筑物须根据实际需要落实相应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
7、建立有效的施工期环境监控机构。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要求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进一步明确有关环境保护的责任,提高文明施工意识。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2015年4月28日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生态园分局         2015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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