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
时间:2015-05-26 9:53: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热熔胶技改项目
莘塍工业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
 
 
将现有车间内三号TPU生产线技改为热熔胶生产线
本项目于2015年3月3日至3月16日、4月7日至4月20日在莘塍街道、仙甲村、上山根村进行公示,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单位调查表20份,回收率100%,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依托华峰氨纶处置;供热由华峰氨纶提供,生产过程废气排放量少;合理布局高噪设备
 2  年产1.88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  平阳县新兴产业园D-06--4地块  温州市创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用地面积10060平方米,投资6800万元,建设年产1.88万吨合成树脂系列产品生产规模,配套相应公用工程  
本项目于2015年1月14日和4月30日在平阳县滨海新区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单位调查表20份,回收率100%,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有机废气经净化达标后达标排放,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包装物由供应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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