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5-05-26 9:10: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核心片区洪殿单元(0577-WZ-HX-03)C-14地块建设项目

温州核心片区洪殿单元(0577-WZ-HX-03)C-14地块

温州东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为1.5亿元元,总用地面积10011m2,总建筑面积31035.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4272.4 m2,商业建筑面积6227.1 m2,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24m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10 m2;地下室建筑面积15499.94 m2。项目共设机动车停车位296个,其中地面停车位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61

 

本项目于2015522在绿色温州网上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核心片区洪殿单元(0577-WZ-HX-03)C-14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见附表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

扬尘

洒水抑尘,洒水次数和洒水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影响降低到最小

车库

汽车尾气

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换气率为6/h,废气经风机通过排烟竖井引至地面2.0m处向外排放

达标排放

厨房

油烟废气

油烟机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至各幢楼楼顶排放

达标排放

垃圾收集点

恶臭

加强管理,及时清理,消毒,设置绿化带隔离

影响降低到最小

施工期

废水

施工泥浆

生活污水

泥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沉渣运往指定地点覆土填埋; 建立临时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放纳入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排放。

达标排放

生活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放纳入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排放。

达标排放

施工期

建筑、生活垃圾

部分回收利用,部分回填,其余清运至指定地点。

符合有关环保规定

居民日

常生活

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收集点和集中堆放垃圾房,可回收部分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

零排放

施工期

机械噪声

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作业噪声

不使用冲击式打桩机;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将噪声级大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严禁夜间施工。

满足施工场界标准

运营期

区域噪声

进出地下停车库要禁鸣喇叭;地下车库出入口建议安装拱形隔声屏,对车库坡道路面进行合理设计,采用低噪声建筑材料;选用低噪声、高效率型设备,并配置消音及减震装置,设备用房均采用隔声门,并做好围护结构的隔声、吸音处理,其内壁和顶棚采用吸音材料敷设;合理设计房屋户型,安装自然通风隔声窗。

不影响区域声环境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这样不仅可以大幅度减少水土流失,而且也方便施工的顺利进行;(2)采取一围、二疏、三沉淀措施,即动土前在项目区周边建临时施工围墙;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基础开挖如有少量弃土弃渣,不得随意丢弃,弃土弃渣可作为项目区内道路回填和场地平整之用。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项目区应逐步开展对平台裸露地和区内道路的绿化美化,治理措施可采取种植花木、植被等;(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4)对项目内采取生态绿化。

2、预期效果

(1)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2)保障工程设施安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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