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09地块小学建设工程
时间:2015-04-10 15:27: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09 地块小学建设工程
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的结论与建议,应逐项予以落实。
二、项目位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09 地块,总用地面积24966.3m2,总建筑面积21670.55m2,办学规模拟为36个班级,在校师生1711 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周边情况详见项目环评文件。
三、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并入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食堂油烟经内置专用油烟排放管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中的相应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须按照<温州市环保局关于<温州滨江商务区屿桃花岛片区T05-09 地块场地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备案>的复函》(温环函201519号)要求,将受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后,方可进行相应用途的土地开发。
五、项目要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的防治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在设计施工阶段委托具有环境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作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及竣工环保验收由龙湾区环保局负责。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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