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5-03-17 14:31: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生态园黄屿C-25地块绿地建设工程
温州市核心片区黄屿单元C-25地块
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12320㎡。
2015年3月13日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生态园黄屿C-25地块绿地建设工程》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
噪声:加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减少对周边产生环境影响。
固废:建筑渣土统一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670022; 传真:0577-86792515 
  通讯地址: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南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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