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市家禽屠宰场迁建安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温州市上戍乡外垟村 |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禽业分公司 | 项目年屠宰家禽数量219万只,其中活鸡146万只/a、活鸭、活鹅73万只/a。项目东南临戍浦江河口大闸管理所,北临菜篮子肉类联合屠宰有限公司,西临G330国道,隔路为外垟村。地块总用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为。 | 该项目分别于年3月3日和进行了环评公告与公示,公告与公示各为10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项目门口、外垟村村委会。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审批部门没有接到群众来电和来信反映。发放团体调查表21份,个人调查表50份,收回团体调查表21份,个人调查表50份,收回率100%。没有受调查团体和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见污染物防治措施一览表。 |
污染物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运营期 | ① 臭气 ② 焚烧废气 | ①臭气采用“完善车间管理、加强车间空气流通、增强绿化、添加除臭剂和氧化剂”等措施; ②焚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 达标排放,维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 水污染物 | 运营期 | ①生活污水 ③ 屠宰废水 | ①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 会同生产废水一起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②屠宰废水: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瓯江 | 污水达标排放,不影响瓯江水质 | 固体废物 | 运行期 | ①检疫不合格活禽 ②禽粪、废弃物 ④ 鸡鸭血 ⑤ 毛羽、肠胃内容物 ⑥ 生活垃圾 ⑦ 剩余污泥 ⑧ 废包装材料 ⑨ 废蜡 ⑩ 灰渣 | ① 检疫不合格活禽按GB16548-1996《禽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焚烧处理 ② 禽粪外运作肥料处理 ③ 鸡鸭血送副产品车间处理后销售 ④ 毛羽、肠胃内容物外售、综合利用 ⑤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⑥ 剩余污泥经脱水、干化后作绿化农肥料 ⑦ 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 ⑧ 废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⑨ 灰渣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 确保各种固废得到分类收集、不混合堆放,并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最终处置 | 噪 声 | 运营期 | 设备噪声 | 对压缩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 确保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