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5-12-22 16:45: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

效果

施工期

扬尘

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

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

将影响降低到最小

营运期

厨房油烟

用饮食业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经专用管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排放达到

相关标准

发电机燃油废气

净化处理后地面排放。

燃油废气

不低于8m高空排放

施工期

施工泥浆

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

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沉渣外运处理

本项目拟设施工生产生活区一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达标排放

营运期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经自身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至中心片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二级标准排放。

达标排放

施工期

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部分回填,其余运至指定地点。

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采用袋装化,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全部得到处置

营运期

生活垃圾

对可回收垃圾尽可能进行回收,不能再利用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施工期

施工机械噪声

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作业噪声

不使用冲击式打桩机

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

合理地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将噪声级大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严禁夜间施工

尽量减轻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影响

营运期

水泵、风机、空调机组、锅炉、师生人群活动等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标准

其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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