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温州市维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5-12-15 15:15: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关于受理温州市维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的公示

 

现有温州市维康医疗废物有限公司于20151215日向我局提交了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的有关申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96》的规定和精神,我局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温州市维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对医疗废物等进行收集、运输的企业。其单位注册地址由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西路株柏公寓91103室变更为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嘉苑21503室,单位经营场所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涂村老河段。此次,该企业向我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

二、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温州市维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经营废物类别:医疗废物

经营方式:收集(不得贮存和处置)

收集废物范围:全温州市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151215—20151224

联系人:王家荣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      传真:0577—88926304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1215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