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拟审批意见
时间:2015-11-06 13:32: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0吨皮边油、4000吨聚羧酸高效减水剂及10000吨脂肪族高效减水剂建设项目
平阳新兴产业园
温州市伟川化工有限公司
用地14.24亩
项目的环保公示分别于2015年4月20日和2015年6月12日两次在滨海新区管委会张贴,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公本次公众参与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个人调查表50份,收回率100%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喷淋吸收、地面冲洗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工艺废气冷凝回收后进入二级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储罐呼吸废气收集纳入工艺废气一并处理,供热采取园区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合理布局,采用隔消声减振措施,噪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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