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5-10-15 16:51: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江滨分院

鹿城区江滨中路万盛锦园1-5109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本项目租用现有非居住建筑作为营业用房,租赁建筑面积585.06m2。根据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增医疗机构执业地址的批复》,本项目拟设置牙椅20张。现因建筑面积限制,为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在江滨分院设置14张牙椅。

建设单位于201571-2015年7月142015年7月20-2015年7月31分别对该项目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公示地点为项目所在地门口以及滨江街道陡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宣传栏,公众调查共发放工程项目调查表(个人)100份,实际回收100份,回收率为100%;发放公共调查表(团体)21份,实际回收21份,回收率为100%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见附表1

  2

温瑞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瓯江翻水站及干渠加固改造工程

工程沿线跨鹿城区藤桥镇、瓯海区泽雅镇和郭溪街道等3个乡镇12个行政村。

温州市瓯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包括5部分,分别是泵站枢纽工程、输水渠道加固改造工程、干渠配套工程、电力接入系统、水质处理工程及施工临时工程。

1)泵站枢纽工程

泵站枢纽工程包括瓯江进水口改造、进水闸改造1座、进水池改造、增设调压井、泵站改造及管理房改造等。其中主泵台数为七台,五用两备,每台设计流量3m3/s,总设计流量15m3/s;配用电动机功率800kW/台;其他配套电气及金属结构工程。

2)输水渠道

输水渠道加固改造长度共计17.02km,主要包括明渠改造、明渠改箱涵、暗渠改建、渡槽加固、隧洞衬砌、郭溪明渠加高加固及配套水闸改造等。

3)干渠配套工程

干渠沿线水闸改造共10座(含进水口水闸),桥梁改建16座。

4)水质处理工程

新建水质处理工程一处,暂定位于新建泵站西侧。采用投药搅拌确保浑浊度有效降低。占地面积10000m2

5)电力接入系统

新建110KV线路接入110KV临江变,长度6.0km,采用电缆沿江堤敷设,电缆截面选择为400mm2

在本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分别在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和瓯海区人民政府的公告栏发布了两次环保公告,在温州市水利局网站上发布了两次环保公告(详见附件5),每个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本工程调查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团体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收回率100%;发放“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56份,收回56份,收回率100%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见附表2

3

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老厂房改造项目

平阳县鳌江镇钱仓办事处东江村

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

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老厂房改造项目经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立项(平发改投资[2012]276 号、平发改投资[2015]44 号),老厂房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利用企业现有变压器和已改建完成的污水处理站,拆除老厂原有部分建筑物(原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9194 m2,被拆除建筑面积约4472m2),新建生产车间、成品仓库等,新增计容建筑面积约13323m2,同时引进切皮机、挤胶机、粉碎机等先进设备,配套国内先进设备和相关公用设施。

老厂房改造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成后总用地面积21988.4m2,总建筑

面积22395 m2,其中已建建筑面积9072 m2,新建建筑面积13323 m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030 m2,仓库建筑面积1836m2,堆放棚建筑面积266 m2,水处理间建筑面积191 m2)。目前露天皮料堆场需改造为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132 m2,新建锅炉房面积906 m2。投产后将形成年产4500 吨明胶生产能力,副产品为工业油脂。改扩建后年工作天数为300 天,实行三班制。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与设备引进,皮料车间和锅炉房建设待建,尚未投入生产运行。改造后设计年产4500 吨明胶产品,其中胶囊用明胶2700 吨、食用明胶1800

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 号)要求,项目环保审批前应进行环保公示。环评公告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报告书编制前进行,第二次在报告书送审初稿基本完成后进行,每次公示时间均为10 个工作日。本项目采用登报方式进行公示公告。第一次环评公告于2015 6 30 日在《温州日报》登报(第02 版)公示(公告材料出具日期2015 6 29 日,登报日期20156 30 日);第二次环评公示于环评评审后进行,2015 9 14 日在《温州日报》登报(第05 版)公示。环评期间,发放团体调查表21 份,个人调查表91 份,收回团体调查表21份,个人调查表91 份,收回率100%在第一次公示期间,2015 6 29 日收到一份29 位村民签署的《关于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监督被举报人嘉利达公司依法给予举报人环境影响补偿费的举报信》;第二次公示期间,2015 9 23 日收到一份35 位村民签署的《关于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老厂房改造项目的质疑》。为了进一步听取嘉利达(明胶)有限公司企业周边居民意见,在原有调查发放的基础上,针对未填写调查表的居民,采用公告方式通知住户前来参与公众调查。同时分别于2015 9 14 日将环评简本寄出(EMS1041927153615

给村民代表(包崇员),2015 9 18 日村民代表(麻大星、包兴镐等)再次索取环评简本。2015 10 12 日将环评全本寄(EMS1041927314315)给村民代表(麻大星)。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

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设有1 套处理能力为4000t/d 的废水处理设施,

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UASB—氧化沟/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后排放鳌江。废水产生量约2919t/d(875700t/a),其中生产废水2903t/d(870900t/a),生活污水16t/d(4800t/a),经同类型生产厂家调查,废水量波动情况不大。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该企业废水处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计规模为4000t/d。废水处理站规模4000t/d>废水排放量2919t/d,故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能够满足生产需要。

2)废气

皮料车间(拟设)及生产车间采用钢架结构,车间内风换气采用天窗换气。采用管道化、连续化、密闭化、自动化的生产线,统一并入废气治理设施(生物或化学除臭)处理后不低于15m 达标排放。车间内恶臭逸散主要通过进出门、天窗等部位逸散,逸散量10%,生物或化学除臭净化效率85%。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气浮池和污泥池及污泥浓缩池等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加盖收

集经生物或化学除臭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约90%,生物或化学

除臭净化效率85%。酸洗罐废气可以密闭集气,储罐呼吸阀可以并入洗皮酸雾

集气系统,经喷淋塔吸收后不低于15m 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

布袋除尘及脱硫设施,经45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空压机、污水污泥泵、脱水机、粉碎机

等,对噪声的治理要以噪声源的防震降噪措施,阻隔传播途径和对操作工进行

保护三方面相结合。

4)固废

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全部妥善处理。项目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按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

4

 

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厂内(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卧旗山东侧湾儿山路38-1 号)

温州市创源水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现状规模为10m3/d,二期扩建规模为15m3/d,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完成后总规模将达到25m3/d。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扩建及改造、CAST生物反应池改造、脱水机房扩建、鼓风机房扩建、出水泵房扩建、新建多级AO生物处理系统、新建周进周出矩形沉淀池、新建磁沉淀池和纤维转盘滤池、新建加氯加药间及消毒接触池。

为了解附近单位、个人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环评单位于2013 1 31 -2013 2 22 日、2013 4 15 -2013 年4 月26 日分别对该项目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公示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牛岭社区、温州市第十八中学的公告栏以及牛岭村村口显著位置。本次公众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60 份,团体调查表20 份,收回个人调查表51 份,团体调查表20 份,回收率为88.75%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 CAST 池、多级AO 生物池采用CYYF 全过程生物除臭工艺,除臭效率以80%的废气得到净化处理计。脱水机房和预处理设施采用活性氧离子除臭工艺对恶臭气体进行处理,臭气处理后经15m 高空排放。活性氧离子除臭工艺除臭效率约70%,集气装置的收集效率以90%计。

噪声设备 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风机 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在进出风管加装消声器,外加隔声罩。污水 — 采用岸边排放方式,排放口位于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北侧瓯江边,距离岸边约33m

固废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 集中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剩余污泥 经带式预浓缩脱水机浓缩含水率小于80%后,送至温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污泥综合利用热电工程焚烧处置。

5

年产1500 吨喹吖啶酮高档有机颜料改扩建项目(原有900 吨,新增一期300 吨、二期300 )

洞头县南塘工业区

温州金源化工有限公司

因企业发展需要,拟在原审批年产900 吨的基础上新增年产600 吨喹吖啶酮产品,经洞经技备案[2015]3 号立项。改扩建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300

吨、二期300 吨。一期拟在现有的1#生产车间内通过增加部分设备提升产能实施,达到1200 吨喹吖啶酮产品产能;二期拟将喹吖啶酮生产线调整至6#生产车间(已批未建),通过更新设备实施改扩建,最终达到1500 吨喹吖啶酮产品产能。项目总投资4678 万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 号)要求,项目环保审批前应进行环保公示。环评公告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报告书编制前进行,第二次在报告书送审初稿基本完成后进行,每次公示时间均为10 个工作日,本项目公示具体在大长坑村、小长坑村、打水鞍社区公告栏、洞头一中门口和风门村公告栏进行公告公示。根据大长坑村、小长坑村、打水鞍社区、洞头一中和风门村等出具的公示证明显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环评期间,发放团体调查表20 份,个人调查表50 份,收回团体调查表20份,个人调查表50 份,收回率100%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

企业废水中低浓度废水(后处理)进入200t/d(好氧预处理)污水处理系统,

高浓度废水(前处理)进入600t/dUASB)污水处理系统,再经除磷、脱色后

纳入洞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入四类洞头中心海域。

2)废气

企业现有在用1 10t/h 的燃煤蒸汽锅炉,采用加碱水膜除尘装置。根据监

测数据,锅炉烟气烟囱排放口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二类区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恶臭,储罐呼吸废气,多级冷凝尾气统一收集,采用“(水+ 氧化剂+碱液)三级洗涤吸收”工艺。根据监测报告,总废气处理系统出口废气污染物甲醇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浓度最大值为55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3)噪声

根据对企业四周厂界监测结果可知,四周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进一步削减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要求企业将冷却塔改用低噪型冷却塔,顶部风机加阻抗式复合消声器;锅炉房风机安装消声器,一般采用以上措施,可以确保削减1520dB

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

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中的颜料回用于生产,废水

二次除磷产生磷酸钙填埋处置;危险废物中的精馏残渣和原料包装物委托衢州

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1

类别

污染防治对策

预期治理效果

地表水

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处理,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万盛锦园已有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放。

对纳污水体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

①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在项目所在地西南角的机房内,将污水处理设施与本项目就诊区域以及周边居民住宅有效隔离开来,并加强机房通风。

②在接触池出口处配置在线余氯测定仪,消毒剂投加量应根据在线余氯测定仪的测定结果自动调整,从源头控制氯气产生量。

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内部就诊人员影响降至最低。

噪声

①在设备选型方面,满足功能要求前提下,风机、水泵、空压机、真空泵等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所有固定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消音箱的隔声基础上;在风机等设备的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设备,管道安装采用弹性吊架,接口用软接头等隔声措施。

②水泵、空压机、真空泵、污水处理设施等设置于独立设备房内。

③空调外机拟设在项目西北角外墙上,靠近江滨中路和工商银行万盛支行,不在万盛锦园小区内。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内部就诊人员影响降至最低。

固体废物

①要求各类固废分类按要求堆放,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要严格分开,医疗废物每日集中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并设置相应标识,做好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点。

②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③污泥清掏前进行消毒检测,达到《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中的要求后定期清掏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不对外环境排放。

地下水

①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搞好防渗等污染防治工作,污水管要确保质量,应用新型防渗性能良好的管材,如高密度聚乙烯管,增加管段长度,减少管道接口。污水管接头处、污水处理池、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收集及贮存系统等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

②项目营运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设专人定期检查污水设施及排污管道,发现破损、渗漏处应及时修理。

不影响地下水水质。

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的防治措施

合理布设就诊区域,尽量保持医院敏感功能区与交通要道的距离,并提高窗户的隔声量以及门窗密闭性,尽可能减轻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就诊人员的影响。

对就诊人员影响降至最低。

 

 

2

项目

时段

主要环保措施与对策

水环境

施工期

1、在“取水泵站~藤桥水厂取水口”段施工时,禁止将施工废水排入玉林溪、瓯江以及干渠。

2、基坑废水、混凝土系统废水采取沉淀池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作施工用水、道路洒水或排放。

3、汽车冲洗场、机械修配系统等施工工厂邻近集中布置,设置冲洗废水收集系统:场地内采用砼地面,四周设水沟,在废水排放口下游设隔油沉砂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4、工程施工人员所需办公及生活用房临时租用附近民房解决,拟采取分流方式进行处理:食堂污水采用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等排入原建筑的化粪池,再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现场通过设置临时厕所,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1、工程管理机构内配套建设厕所、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收集管网覆盖前,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取水口及干渠沿线的管理。

生态环境

施工期

1、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合理施工布置,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减少施工中占压或损坏堤内外草皮树木,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减少对施工区域周围植被和土壤的破坏,临时堆放的表土,尽快利用,恢复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工程建设期。

2、工程施工期间应剥离表土,表土临时进行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

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设立防护网和施工道路两岸道路的定期洒水等防治扬尘的工作;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减少对沿线水鸟等生物栖息环境的影响。

4、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监测工作,从水、声、气、生态等环境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理、监测。

5、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泥沙散落进入水体而对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造成影响。

声环境

施工期

1、场地布置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临时设施以及施工道路应尽量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

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

2、机械设备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

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

3、隔声措施

在项目沿线敏感点段设立隔声屏障,可与施工企业的施工围栏结合,一般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学校及距离较近的敏感点附近的围栏不低于3m,防护长度约200m,隔声屏墙可重复利用。

4、施工计划安排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艺上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进行噪声大的作业时,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附近居民公告。

学校附近的高强度噪声施工应尽量安排在假期进行施工,或者避开上课时间施工;尽量缩短居住区、学校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

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

大气环境

施工期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按标准设置围栏,一般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重要区域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2、指定专人对进出物料运输车辆实行保洁、限速管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在运输、装卸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当采用密闭或者全覆盖方式运输,严禁超载;车辆尽量绕开市区,在途经集中居住区时降低车速。

3、指定专人负责行驶路面保洁工作,并定期对路面、堆场、裸露施工面等易起尘点洒水保湿,保证每天不少于4~5次。

4、加强工地内部的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应做到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5、“三通一平”时,拆除建筑物前应对被拆物充分洒水,保持湿润。

6、加强挖掘机、推土机等燃油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护。

7、加强车辆运输的合理调配,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

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

1、工程弃渣总量11.32m3,外运地点由温州市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处理。

2、对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使之资源化。

3、在施工场地或附近设临时堆放场所,用于报废的施工机械、废旧钢材、木材、废蓄电池等的临时存放,并联系物质回收单位回收处置。

4、在施工期间生活区设置专门的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

1、在管理机构内设垃圾箱,固体废弃物集中堆置于垃圾箱,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社会环境

施工期

1、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材料的车辆运输,防止交通堵塞。

2、工程开工前应发布公告。

3、在施工场地周围架设护栏,夜间以红灯警示。

4、施工单位应教育施工人员文明作业,砂石料运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于撒落路面的砂石料应及时派员清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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