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时间:2015-01-08 9:15: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环建﹝2014﹞094号
 
关于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初审意见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由温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的《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已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审查。经研究,初审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评编制单位的结论和建议,同意温州市七都大桥工程(调整)项目建设。
二、项目用地面积68208m2,由原四车道调整为六车道,桥梁宽度由原24.5m调整为34m;在七都侧增设互通一座。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桥梁设计荷载为城-A级,人群荷载3.5千牛/平方米。抗震按7度设防。设计通航标准按通航500吨级海轮设计,通航孔净高不小于15.5m,净宽不小于90m,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5.5m(吴淞高程)。具体建设内容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项目营运期要综合采用安装隔声通风窗、隔声屏障、加强工程车管理,限制夜间通行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敏感点噪声达标。
四、同意上报省厅审批。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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