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5-01-28 14:28: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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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瑶溪新院建设项目

位于温州市龙湾区瑶溪北片生活区B-19地块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瑶溪新院建设项目,东隔公园绿地至北专河,西隔公园绿地至龙水河,南至龙瑶大道,北至纬五十路。地块总用地面积22484.06m2,总建筑面积36210.78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3595.64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2615.14m2。项目设牙椅数186台,床位数90张。

 

2015123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瑶溪新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浅水池,以利于减少扬尘的产量。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由于工艺需要、需要夜间施工、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施工期如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将产生大量的水泥浆水,该部分废水颗粒物浓度高,因此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以减轻污染。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即泥浆废水收集后沉淀处理,沉淀池内淤泥定期清理,运往碴场堆放,上清液可回用于工地除尘洒水、车辆冲洗水等,进行回用。

营运期:

项目产生的污水应经内部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方可纳管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四周场界昼夜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医疗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详细情况见环评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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