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15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
时间:2015-01-27 10:33: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15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
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的结论与建议,应逐项予以落实。
二、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15地块幼儿园建设工程位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15地块,总用地面积5538.3m2,总建筑面积4582.6m2,办学规模为12个班级,在校师生416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周边情况详见项目环评文件。
三、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并入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食堂油烟经内置专用油烟排放管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中的相应标准执行。
四、土壤综合风险超标区域主要集中在场地东南面,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应通过覆盖清洁土、铺设水泥等风险规避措施,以切断暴露途径,降低土壤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
五、根据《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屿田工业区改造项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温州滨江商务区屿桃花岛片区T05-15地块场地风险评估技术报告》,项目挖方位置不属于土壤综合风险超标区域,产生弃方可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统一消纳处置。
六、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及竣工环保验收由龙湾区环保局负责。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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