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温州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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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开发区市政环保局、生态园资源环保局: 经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确定温州市兢业染织有限公司等255家企业为2014年温州市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市控企业”),其中:废水企业102家,废气企业72家,重金属企业55家,污水处理厂35家,固废企业78 家,监控类别重叠的企业87家。现将名单予以印发,请各地按照以下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1、市控企业的监察,参照《温州市环境监察规范》(温环发〔2013〕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温环函〔2013〕200号)精神执行。涉危废企业的管理,按照危废“双达标”创建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危废产生企业“达标”创建的12项30条要求和危废持证处置经营企业“达标”创建的10项30条要求。 2、市控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原则上每年不得少于2次;列入《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市控企业,其监督性监测每两月1次。监测经费在各地环保专项经费中落实。相关监测报告应及时归入企业创模台账。 3、市控企业的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率100%;已验收通过的在线监测设施每季度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相关工作,包括比对监测、现场核查、监督考核等。 4、市控企业的刷卡排污系统建设,按照省厅有关部署分批开展(2014年应完成50%的市控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 5、市控企业的环保档案台账,按照创模要求完善。 市控企业中最高监控类别为国控、省控的企业,国家和省厅有相关管理要求或规定的,从其规定。部分拟入园的重污染行业企业,虽未列入市控企业名单,也必须加强日常监管。 附件:2014年温州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温州市环保局 2014年8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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