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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工业路市政工程 |
北起现状瓯江路,南至现状机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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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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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起瓯江路,南至机场路,全长186.6m,路宽31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工程内容为道路、桥梁、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管线、路灯、交通标志、绿化等。 |
2014年9月17日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工业路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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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建设期
1、防治水土流失是建设期环保措施的主要内容,应按本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的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其中土石方开采地等主要点必须落实边坡防护工程、景观保护、植被恢复及绿化措施。
2、对永久性占用土地,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
3、在民宅附近,应禁止夜间施工,确需连续作业应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告知附近群众。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围护措施。
4、为防止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施工场地应勤洒水抑尘。
5、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钻孔桩泥浆设泥浆固化池沉淀处理,污泥干化后统一运往临时堆渣场堆放。
6、施工期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向周边沟道等随意倾倒施工固废。
7、应将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列入标书内容,落实到施工单位和施工场地。
营运期
1、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种草,各主要环境敏感点应考虑设置绿化带,以减少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加强交通管理,限定车速范围,发生堵车应及时疏导,以防过往车辆发生怠速排污,影响周围环境空气。
3、采用低噪声路面,禁止夜间鸣笛,加强路面维护,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以减少交通噪声影响。本项目环评报批后,道路两侧新建的敏感点,其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归于该敏感点的建设单位。
4、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安、消防、交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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