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欧龙电气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4-08-07 10:39: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温州欧龙电气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温州欧龙电气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大道700号
建设规模:年产36万平方米印刷线路板(PCB),用地面积5827.82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一般清洗废水、高铜废水、有机废水和生活废水等,废气主要为电镀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蚀刻退锡废气(氨、氮氧化物)、印刷有机废气、喷锡废气和粉尘等,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包括冷却塔和空压机等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为蚀刻废液、退锡废液、电镀废液、废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等。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纳管,生产废水经企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经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参照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水质预测结论,对瓯江水质影响不大。电镀废气、蚀刻退锡废气经酸雾喷淋吸收塔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印刷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喷锡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粉尘采取布袋回收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噪声经过隔声治理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工程运营产生的固废,按有关要求进行了合理的处理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项目生产产生的三废情况,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措施进行治理:
1、废气:槽边设吸风装置,电镀废气收集后统一至酸雾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退膜、蚀刻、退锡线和通孔线均采用全封闭设备,退膜、蚀刻、退锡线产生的氨气和氮氧化物以及为通孔线微蚀段产生的硫酸雾统一收集至酸雾喷淋塔处理,经处理通过排气筒(高度≥15m)排放。有机废气通过抽风机印至电镀车间楼顶活性炭处理装置一并处理,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度≥15m)排放。在热风整平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喷锡废气集气后经酸雾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度≥15m)排放。钻孔、V型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钻孔机和V型切割机自带的吸风设备,将粉尘通过风管排出至室外布袋除尘器回收处理。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屋顶排放。
2、废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物化)达标后纳管排放,其中废水中重金属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锡排放标准采用上海环境保护局制定5mg/L标准,CO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氨氮纳管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 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废水最终经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排放瓯江。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设置声屏障相结合的措施。设备更新换代时采取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相应的隔声建筑措施。若风机采用低噪轴流型风机,在进出口设消声器,冷却塔采用低噪型冷却塔,机组由隔声屏障围护,进风侧加消声百页,顶部风机加阻抗式复合消声器,发电机房和空压机等设独立机房等等,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加强厂区周边的绿化效果及员工个人防护。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基板废料及回收粉尘、镀液滤渣、有机溶剂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显影废液、蚀刻废液、退锡液等,以及工人生活垃圾,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废渣(阳极泥、滤液残渣等)委托温州市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54号)统一收集处置,蚀刻废液委托永嘉县楠江废水处理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17号)统一收集处置,退锡废液委托温州鑫鹏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91号)统一收集处置,基板废料及回收的粉末委托乐清市腾达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浙危废经第40号)统一收集处置,其它危险废物也必须委托其它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危废在厂区内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内容要求进行临时贮存,定期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厂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基本能做到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三废”污染物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初审单位: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 86968318
审批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88926304
六、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7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77-88980705     传真:88980706         E-mail:52083237@qq.com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欧龙电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总  电话:13906632563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向公示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示简本向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索取。
温州欧龙电气有限公司
                                                                                 2014年8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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