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4-08-25 9:7: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220kV上蒲、田蒲线改造工程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隶属龙湾区管辖)和瓯海区梧田街道境内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改造后新建线路长约24.8km,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导线为2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

2014821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220kV上蒲、田蒲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扬尘

施工时应采用围栏,定期洒水,对运土车辆加盖棚布,冲洗车轮。

2.水污染物:施工生活污水

排入居住点化粪池。

3.电磁环境工频电场

          工频磁场

无线电干扰

  新建线路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同塔双回线路离地面的架设高度不小于9.0m,达到:

工频电场强度:<4kV/m

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

无线电干扰:220kV线路<53 dBμV/m

4.固体废物:施工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  声: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运行期输电线路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保护:线路施工结束后,应采取必要措施,对塔基施工基面遗留的废弃碎石等进行清理,对硬化地面进行翻松,以便原有植被以及原种植经济作物的恢复;对牵张场道等临时占地应进行场地复原。

  它:架空输电线路在路径选择时,应对沿线住宅尽量避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0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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