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4-08-14 17:6: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2014年8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郭公桥维修工程

温州市望江西路

温州市市政管理处

 

 

本项目为温州市郭公桥维修工程,桥梁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望江西路,桥梁东西向跨越勤奋河,桥梁全长42.5m,宽23.5m,呈东西走向。

建设内容除破损桥面、微弯板、拱肋等,利用原有桥台并在河中增设一个桥墩,将桥梁结构由拱桥转变为两跨

 

本项目已于8月11日在绿色温州网上刊登关于受理《郭公桥维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作业方式,可对施工机械或施工场地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围护等,以减少施工作业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夜间尽量停止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公告居民。

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

将施工废水经过临时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沉淀淤泥可运往政府指定地点消纳,以减轻对施工现场附近水体的影响。

将工程弃渣弃方及时清运。

运营期:加强管理,如加强道路检查,淘汰不合格的车辆,降低车辆的辐射声级,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堵塞,减少刹车、起动的次数,从而降低由起动、刹车引起的噪声,同时实施喇叭禁鸣,也可降低车辆噪声,加强绿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86;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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