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四中学进取楼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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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四中学进取楼建设项目 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的结论与建议,应逐项予以落实。 二、项目选址于温州市蛟翔巷温州市第四中学校区内,总用地面积241m2,建设面积为757m2,项目为1幢3层教学办公楼。因原有进取楼属D级危房,本项目为将原有建筑拆除后于原址进行重建,建成后楼层用于中小学教师办公楼。 三、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中心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及竣工环保验收由鹿城区环保局负责。
2014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