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4-07-18 15:43: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滨江商务区商务一路市政工程Ⅰ期(会展路~瓯江路段)

 

西起会展路,东至瓯江路

 

 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道路总长约643米(其中会展路-商务六路段长398m,商务六路-瓯江路段长245m),商务一路(加洲路~瓯江路段)规划红线宽度为20.5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km/h工程内容:规划红线内的道路、给水、排水、交通设施及照明附属工程等,同时预留燃气、电力、综合通讯等管位

2014年716日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滨江商务区商务一路市政工程Ⅰ期(会展路~瓯江路段)环境影响报告》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建设期

1、防治水土流失是建设期环保措施的主要内容,应按本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的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其中土石方开采地等主要点必须落实边坡防护工程、景观保护、植被恢复及绿化措施。

2、对永久性和临时性占用土地,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临时性占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

3、在敏感点附近时,应禁止夜间施工,确需连续作业应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告知附近群众。昼间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围护措施。

4、为防止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施工场地应勤洒水抑尘。

5、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考虑利用当地居民已有的生活设施、并设置移动式厕所,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清运。钻孔桩泥浆设泥浆固化池沉淀处理,污泥干化后统一运往临时堆渣场堆放。6、应将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列入标书内容,落实到施工单位和施工场地。

营运期

1、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边坡植草,各主要环境敏感点应考虑设置绿化带,以减少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加强交通管理,限制车流量中重型车辆比例,夜间禁止重型车通行,发生堵车应及时疏导,以防过往车辆发生怠速排污,影响周围环境空气。

3、加强路面维护,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以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4、因本项目沿线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区、商业金融业和二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功能,因此本工程应尽量避免运输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安、消防、交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220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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