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温州生态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时间:2014-06-09 11:25:0 浏览次数: 来源:市环保局 字号:[ ]

  

 

温委发〔201119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10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社会政治局面平安稳定,新一轮建设发展的热潮正在形成,并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市直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县(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和重大发明奖、重点建设工作(立功竞赛活动)、全市纳税大户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温州生态市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人口计生工作等11项事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以及“双十工程”、“十大项目”等重点工作,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和“先人一步、快人一拍”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速提质提效,努力为建设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8

2010年度温州生态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

2010年度温州生态市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考核奖

1、各县(市、区)

优秀:泰顺县、洞头县、文成县、鹿城区、永嘉县、瑞安市

良好:苍南县、瓯海区、乐清市、平阳县、龙湾区

2、市级部门

市农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

二、先进个人

鹿城区:谷朝霞、陈丽蓉、吴雷雨、朱海滨、周策、陈峰

龙湾区:董峰、陈思崇、王云师、张宣讯、章晓群、潘国武

瓯海区:曾瑞华、吴雪梅、王挺伟、戴东鹏、李雄、周欢

乐清市:郑道福、徐建海、张余博、陈加强、朱格西、吴亮

瑞安市:林永明、蔡永杰、黄秀勇、薛安、虞利巧

永嘉县:郑利雨、邹显义、陈支持、谢静、郑仁宗、郑旭

洞头县:郑彬林、叶成、陈赛玉、邵丽华、李立清

文成县:黄伟、李正益、李文潘、谢俊杰、刘勇

平阳县:邱益水、肖达盖、     周丽君、张士荣、陈万鹏、高炳响

泰顺县:谢逢椿、杨秀丽、洪海敏、董元敬、卢郑华

苍南县:张秀明、王福明、汤秀秀、林光锋、林细线、郑苏平

市直单位:林兴欢、林生豹(市委办)、徐斌、苏如岭(市府办)、谢小荣(市农办)、张小红(市发改委)、刘卫平(市经贸委)、吴方立(市教育局)、钱勇(市人事局)、肖侠(市财政局)、周洪炜(市民政局)、项延润(市农业局)、叶定池(市农业局)、周林生(市国土资源局)、周耀宇(市住建委)、叶向军(市城管与执法局)、诸葛温君(市交通局)、胡昭定(市卫生局)、陈攀(市海洋与渔业局)、吴洁(市旅游局)、单国方(市水利局)、周长友(市妇联)、马卿(市环保局)、林曦(市环保局)、王文有、王炳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陈涵、徐晓东(市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邹锦雷(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相关附件:|关于表彰2010年度温州生态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温委发〔2011〕19号).pdf(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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