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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煊伟新材料有限公司印染车间整治提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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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8890272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附件:http://sthjj.wenzhou.gov.cn/attach/files/2014-6/201463014932.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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