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4-06-18 14:35: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7.2万平方米单双面线路板改扩建项目  瓯海经济开发区东经一路8号  温州凯达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电镀生产容量保持不变,仍为10827升,改扩建后形成7.2万平米单、双面线路板生产规模  
2013年7月24日、2013年8月19日,2次在瓯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公示公告,每次公示不少于10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该项目电镀酸雾槽边吸风至碱液喷淋塔处理,蚀刻氨气经吸收塔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该厂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优质、低噪的生产设备;通过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降噪;合理进行总体布局,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隔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污泥、蚀刻、退锡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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