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14-06-11 15:28: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环建﹝2014﹞038

 

关于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的函

 

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

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温州瓯海天长岭隧道复线及接线改建工程建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你单位申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温州市水利局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均收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和公示,现将审批意见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作为环保设计的依据,你单位须认真予以落实。

二、项目起点位于郭溪街道郭南村温瞿公路与温瞿西路交叉处,终点止于泽雅大道,与泽雅大道相交,全长5.206km,含大桥1座、中桥2座、涵洞3座、隧道1座,永久占地15.66公顷。按照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km/h,标准段道路红线宽度32-40m。具体建设内容见环评报告。

三、工程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不同敏感点的环境功能要求和公路噪声影响程度,须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方案,采取相应的工程方案和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公路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该工程应当预留远期噪声治理费用,运营后建立噪声跟踪监测制度,定期监测环境敏感点噪声,根据具体噪声现状监测值采取加装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噪声达标。

2、落实运营期废气、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护沿线环境质量。加强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的建设,合理设置隧道内机械通风装置,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加强项目环保措施设计,切实发挥环保效益。该工程拟采取的隔声降噪、废气、废水治理等措施应当委托有关单位专题设计,充分论证环保方案,切实保证治理效果。加强项目营运期环保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建立长效管理体制,确保有关环保措施发挥环保效益。

4、加强生态恢复工作,落实生态修复措施。合理选址弃渣场,做好弃渣的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将其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消纳,不得随意堆弃。做好施工临时设施区生态修复及功能恢复工作,工程开挖面、弃渣场在完工后须进行复土绿化,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5、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钻渣、泥浆应设沉淀池处理,干化后合理处置,禁止直接排入江河;物料集中加蓬堆放,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气对环境的影响;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沥青,不设沥青熬炼设备及混凝土拌合站。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爆破施工前应告之附近居民,禁止敏感区附近夜间桥梁打桩,隧道爆破作业。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提高跨越水体桥梁防护栏的防撞等级,防止车辆翻入江河,防止突发事故污染江河水质。

7、推行环境监理制度,项目应委托有环境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本工程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监督。

8、防治隧道涌水。制定完善的隧道施工方案,对围岩进行超前预注浆处理、形成止水帷幕,注浆效果达到预定要求后方可继续开挖,严密监测重点地段隧道涌水量和位移量,尤其是预测中大规模涌水段,开挖前对围岩需提前采用高压注浆封堵地下水,截断或尽可能减小隧道开挖与地下水的联系。

9、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在隧道各施工作业面设置沉淀池,对隧道施工涌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排入附近水体。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五、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由瓯海区环保局负责。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4

抄送:瓯海区环保局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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