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时间:2014-06-11 15:20: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温环建﹝2014﹞019

 

关于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申请报告,由温州市鹿城区竟成环境保护科学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我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和公示,现将审批意见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环评编写单位的结论与建议,环评报告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的依据,你公司应逐项予以落实。

二、项目位于温州港灵昆作业区多用途码头,主要建设内容为对5#件杂货堆场进行改造,建成满足23万吨散装水泥贮存量的利浦式散装水泥筒仓及水泥封闭传送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9275m2,改造后5#件杂货堆场将具备年中转23万吨散装水泥的吞吐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周边环境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收再利用,近期生活污水经港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远期排入瓯江口新区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放。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运营期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执行GB16297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四、筒仓顶部呼吸孔应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传送机皮带应全封闭。装车连接口处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在半封闭舱门的环境下清舱,减少清舱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五、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避免在夜间作业。

六、沉淀池沉渣外卖混凝土搅拌站或外运消纳,除尘器收集到的水泥粉尘,可回收利用或外卖。

七、根据环评测算,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距离要求,请建设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九、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十、本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日常环境管理请瓯江口新区环保分局负责。项目建成后,须经我局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17

 

 

 

 

 

 

 

 

 

 

 

 

 

 

 

抄送:瓯江口新区环保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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