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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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8926386; 传真: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审批中心大楼环保窗口;邮编3100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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