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三垟灯具厂年产100万套日光灯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时间:2014-04-21 16:38:0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三垟灯具厂年产100万套日光灯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市三垟街道黄屿工业区
公示时间:14/4/21—14/4/29 (7个工作日)
温州市环保局生态园分局联系电话:86670022
传真:86792515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市瓯海三垟灯具厂是一家从事日光灯具生产的企业,企业位于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工业区,总建筑面积8455.61㎡。企业于2007年9月24日通过温州市环保局生态园分局审批(温环态建[2007]21号),后因生产和发展的需要,新增了生物质烘箱1台(备用燃油烘箱1台),取消了浸漆工序和员工食宿,因工艺变化,2013年11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市瓯海三垟灯具厂年产100万套日光灯具环境影响后评价》,于2014年1月6日通过温州市环保局生态园分局审批(温环态[2014]01号)。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喷塑粉尘经过空气滤清器处理之后回收处理,定期清理;燃烧废气主要由生物质烘箱和柴油烘箱(备用)产生,生物质烘箱产生的废气经过简易水膜除尘后拉直高空约20m楼顶排放。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冲孔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符合竣工验收生产能力要求。
1、废气:
 
采样时间
 
采样位置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1
2
 
 
2014.1.20
 
废气净化后排放口
烟尘排放浓度,mg/m³
106
120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mg/m³
38
38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mg/m³
153
153
烟气黑度,级
1
1
生物质烘箱产生的废气经过水膜除尘处理后烟尘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燃煤锅炉标准,达不到燃气锅炉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燃煤和燃气锅炉标准。
2、噪声:厂界昼间测点1号主要声源为冷却塔、水泵,测点2、3号主要声源为喷塑车间,测点4号主要声源为气泵噪声。1、2、3、4号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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