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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地净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9亿平方厘米彩印凹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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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温州地净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9亿平方厘米彩印凹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平阳县萧江镇前林村 公示时间: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26386
验收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温州地净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萧江镇前林村,由温州万兴制版有限公司、温州伟塑包装有限公司、温州浩德制版有限公司和温州嘉田电雕制版有限公司共同组建而成,主要从事印刷制版电雕和表面电镀处理,配套的电镀总容量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废水方面 该项目废水主要由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建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量为100吨/天。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鳌江。 (二)废气方面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铬酸雾废气和硫酸雾废气、废气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2米。废气处理设施由杭州维华环境治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 (三)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有电镀污泥和生活垃圾。电镀污泥委托温州市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于堆放点,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外置。 三、平阳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温州地净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9亿平方厘米彩印凹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结果表明: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正常,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出水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等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要求,项目中水回用率达51.9%,,符合环评批复的回用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5套喷淋塔处理设施所排放的铬酸雾和硫酸雾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污染物表5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约2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4个测点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所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045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028吨/年,总铬排放总量为0.00006吨/年,均符合批复的排放总量的控制要求。 (五)环境事故风险防范 已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平阳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3年6 月24 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330326201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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