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4-02-20 14:54: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2014217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2000吨瓦楞箱纸改扩建项目
鹿城区藤桥服饰工业区
温州市西山纸品厂
按照造纸行业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对原有造纸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淘汰3800型造纸机,新增4000造纸机,对烘干部进行加长加宽,达到年产52000吨瓦楞箱纸的生产规模,对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改建,增加浅层气浮工段,保留现有18/时燃煤锅炉
2013年5月29日、2013年10月15日,2次在藤桥镇政府进行了公示公告,每次公示不少于10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造纸生产废水经处理能力800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封闭循环使用,不排入环境,锅炉燃煤废气处理设施,采取旋风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工艺,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锅炉烟囱高度不得低于35米。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评提出的总量指标:二氧化硫10.49/年,氮氧化物19.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26386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