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4-02-17 9:34:0 浏览次数: 来源:创捷物联(洞头) 字号:[ ]

  
2014217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50吨高档有机颜料技改项目
洞头县南塘工业区
温州金源化工有限公司
建成后年产异吲哚啉酮类有机颜料(PY110) 150吨/年、(PY138)160吨/年,蒽醌类有机颜料(PB60 )60吨/年、(PR177 )80吨/年。
2012年4月12日、2012年9月10日,2次在拟建工程周边社区、村庄和学校进行了公示公告,每次公示不少于10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预测产生废水5.4万吨/年(165吨/日),企业自建600吨/日UASB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洞头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废气40.7吨/年,企业通过谁+氧化剂+碱液吸收三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粉尘17.36吨,经不戴除尘达标后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危险废物1.03吨/年,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
2
年产3000吨塑料助剂技改项目
 
瓯海区仙岩工业区
 
瓯海东风塑料助剂厂
 
项目年产硬脂酸钡锌膏800吨,增光剂200吨,芳烃增塑剂2000吨,
本项目于2013年7月30日和2013年11月22日2次在拟建工程周边社区、村庄进行了公示公告,每次公示不少于10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没有工艺废水产生,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纳入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粉尘采取不戴收集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8926304; 传真:0577-88902728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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