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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东宝树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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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温州东宝树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地点:温州工业园区 公示时间: 温州市环保局联系电话:88902728 传 真:88902728
验收主要内容: 一、工程基本情况 温州东宝树脂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工业园区,占地面积 6600 平方米,主要生产鞋用胶粘剂和处理剂,于93年7月完成温州东宝树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年7月通过温州市环保局审批。由于企业原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时间早,且原环评编制较简单,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情况不一致,因此受温州东宝树脂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环科院于2013年5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2013年6月通过了温州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根据企业现状实际建设规模为年产 831 吨药水胶、153 吨强力胶、600 吨 PU 胶和 300 吨处理剂。项目总投资42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有 2000L 不锈钢反应釜2只、3000L不锈钢反应釜2只、5000L不锈钢冷却槽1只、高速搅拌器1台。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 污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 (二) 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车间聚氨酯反应釜、处理剂反应釜和药水胶反应釜采用一级冷凝(立式冷凝器),强力胶反应釜采用二级冷凝器,混合搅拌过程挥发的有机溶剂废气统一收集进入处理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反应釜上方不锈钢钢管引至室外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机械设备源强有搅拌机、输送泵、风机等。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弃原料包装桶、滤渣、滤网、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滤渣及滤布属危险废物,已委托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废弃原料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可以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化粪池总排放口两日出水的PH、SS、CODcr、氨氮、动植物油、BOD5等各项指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雨水管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SS、CODcr、氨氮、动植物油、BOD5均在正常范围内。 2、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反应釜废气排放筒排放的废气中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丁酮、丙酮、环己酮、乙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企业边界工业废气四个无组织监控点的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丙酮、环己酮、乙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均未检出。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厂界4个测点四次昼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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